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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合併計算,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一案,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12年至113年暫未試辦(加班維持以「時」計),復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3-01-31 10:55:50 點閱: 248 (105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有關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合併計算,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一案,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112年至113年暫未試辦(加班維持以「時」計),復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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