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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七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」及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3-02-06 10:27:55 點閱: 355 (1059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行政院修正「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」第四點附表七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」及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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