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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~宣導並督請貴屬人員於114年3月7日前填送「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」一案,請查照。

類別:人事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5-03-03 09:15:56 點閱: 445 (另開新視窗)


轉知~宣導並督請貴屬人員於114年3月7日前填送「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」一案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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