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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~建請貴處調整所發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,要求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(以下簡稱各類人員)出國請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、地區(含轉機)之規定,以維護渠等人員權益,請查照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2-11-10 08:43:29 點閱: 317 (963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轉知~建請貴處調整所發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,要求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(以下簡稱各類人員)出國請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所前往國家、地區(含轉機)之規定,以維護渠等人員權益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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